2023年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政策
(资料图片)
(一)招生对象: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
(二)招生时间:6月10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6月17日(星期六)开始招生。
(三)报名条件:
1.塘汉大区域幼儿园
(1)公办园:适龄幼儿报名时依据各园招生简章要求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住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应为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优先招收滨海新区户籍适龄幼儿。
(2)民办幼儿园: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住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2.各开发区及企业办幼儿园:依据各上级主管部门报名条件招生。企业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可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四)招生方式:
1.塘、汉、大区域幼儿园
(1)公办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验证、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录取方法。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采取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方法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人数,直接录取;若学位未满,启动二次招生,直至录满为止。二次招生安排以区教体局发布通知为准,招生方式按幼儿园二次招生简章执行。
(2)民办幼儿园:依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根据园所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招生方式。
2.各开发区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幼儿园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方式,完善招生措施,落实招生责任。
二、时间安排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招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公布招生信息:按全市统一时间,在区政府官网和“天津滨海教育”公众号上公布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招生幼儿园名单。
(二)张贴招生简章:6月10日至6月16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张贴2023年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三)开始正式招生:6月17日(星期六)
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
(1)网上信息采集。6月17日-18日,适龄幼儿家长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现场资格验证。6月24日,适龄幼儿家长携带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住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拟报幼儿园进行验证。
(3)电脑随机等额派位。6月29日-30日,验证合格的适龄幼儿参加电脑随机等额派位录取,公证处予以公证,当天公布录取结果。
(4)根据各园录取情况,6月30日下午公布学位未满进行二次招生的幼儿园名单。
2.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民办幼儿园:6月17日-30日按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各环节工作。
滨海新区2023幼儿园招生名单: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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