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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旅游旺季即将来临,跟团游持续升温,北京、湖北、广西等多地近日针对“不合理低价游”“恶意甩团”等违规现象开展整治行动。
其实,以“一日游”为代表的不合理低价游套路并不复杂,一些旅行社往往利用游客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一旦上车便开始“变脸”,以多种方式要求补交费用。而且,景点一晃而过,长时间逛各种商店,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不合理低价游行为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也让蓬勃发展的旅游业“蒙尘”。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涂写、张贴一日游产品广告;以不合理低价揽客,并在旅游行程中向旅游者索要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擅自变更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甩团、甩客等七类违法行为。
不合理低价游是旅游业的顽疾,加强整治需要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才能守护好旅游市场的“蓝天净土”。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低价游陷阱的宣传,从业人员要依法规范经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推出更多符合游客消费需求的旅游产品。
同时,游客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方面,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参团,不要一味追求低价,不要被“赠送”“免费”等宣传迷惑。旅游过程中,当心各类讲座、茶话会等活动,不盲目听信商家、“专家”推荐的养生药物、贵重玉器等,慎重购买。对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合理低价游由来已久,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深挖低价游背后的利益链条,包括购物店等项目的经营者、旅行社以及导游等链条中的成员,铲除不合理低价游的毒瘤。依法清理网上虚假旅游信息,查封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网站和微信账号等。各部门应坚持严格执法,对旅游购物店、旅行社等深度利益同盟这个不合理低价游的“七寸”进行精准打击,用司法等手段“釜底抽薪”,实行“零容忍”,从源头治理、抓早抓小,不给低价游陷阱存在的空间。同时,不放过每一起违规行为,强化旅游“黑名单”制度的惩戒效应,提高旅游从业人员违法成本,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旅游市场拥有更多诚信商家,让游客更舒心,真正享受到旅游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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