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11年宁德市副市长
缪绍炜被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落马前4天还参加了一次调研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4月28日消息:福建省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白鹭洲知政注意到,4月24日,作为宁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的缪绍炜还随宁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赴蕉城区调研,实地察看宁德思客琦智能装备制造二期项目建设情况。
缪绍炜简历
缪绍炜,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福建福安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1月至2003年11月,任福建省古田县政府副县长;
2003年11月至2006年8月,任福建省宁德市财政局副局长;
2006年8月至2011年8月,任福建省宁德市财政局局长;
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任福建省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
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任福建省宁德市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
2012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福建省宁德市副市长;
2019年12月至今,任福建省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
知法犯法
闽侯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剑锋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福州市委批准,福州市纪委监委对闽侯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剑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陈剑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
知法犯法,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土地建房;
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陈剑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剑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剑锋简历
陈剑锋,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福建闽侯人,在职大专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2月至2002年8月,历任闽侯县南通公社干部,闽侯县园艺场副场长,闽侯县招待所驻榕招待所副所长、所长,闽侯县土地局干部,闽侯县土地局副局长,闽侯县土地局副局长、主任科员,闽侯县荆溪镇党委书记;
2002年8月至2006年1月,任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
2006年1月至2009年7月,任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任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主任、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主任;
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5年1月至2019年11 月,任闽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9年11月退休;
2023年2月被查。
来源:白鹭洲知政、宁德市纪委监委、福州市纪委监委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卢晓川
本文作者:白鹭洲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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