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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延伸审判职能,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5月22日,怀柔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物业管理公司诉被告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第三人王某1、贾某、王某2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
怀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苗志强出庭应诉,怀柔区副区长关得志通过视频观摩,辖区46个行政机关班子成员及执法人员共同旁听。
王某系原告某物业管理公司派驻某学校的物业管理人员,2021年11月6日,王某在派驻单位猝死,被告怀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王某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2023年2月20日,原告某物业管理公司对被告怀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向怀柔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怀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现在开庭!”下午2:00,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吴军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原被告及第三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围绕王某死亡是否应当视同工伤这一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清晰、节奏紧凑、层次分明。
被告怀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最后陈述时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行政机关,坚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希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公正裁判。
审判长吴军表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此次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既彰显法律权威,也体现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重要作用。行政机关旁听案件庭审,有利于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此次旁听庭审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有助于提升我们在工作中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一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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